4月8日至10日,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对附属中小学和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直属校开展校园食品安与管理专项督导。基础教育发展中心、附属中小学和山东师大基础教育集团部分直属校相关人员参加督查工作。
督查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对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食品安全培训、食品采购渠道及检验、食品储存和加工、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应急预案等进行了全面检查。督查组还调研了部分学校食堂自营的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结束后,基础教育发展中心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及时反馈给各学校,要求各学校将以此次食品安全督查为契机,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
撰稿:张静婷